一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报考条件
所有课程的理论考试已全部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该专业的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。对尚未合格课程已全部报名参加增考的考生,凭市考办证明也可照顾给予报名。如增考后全部课程合格,则正常参加答辩;如增考后仍未达到全部课程合格,则不安排本次答辩,待全部课程合格后再安排答辩。
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安排参加本次答辩(答辩费不退)
二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报考办法及要求
(1)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或登陆(zxks.jseea.cn)进入个人信息系统在论文申报模块里向主考学校自考办或指定的院(系)报名参加答辩(各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不办理答辩的报名手续)。
(2)考生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、准考证参加答辩(或考核)。证件不符合或不全者不得参加答辩。
(3)考生与主考学校间的来往信件及汇款等须按规定时间发出(以邮戳为准),并要清楚的写明本人的姓名、准考证号、详细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等。如考生有逾期或书写差错,主考学校概不办理,后果由考生自负。
(4)已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。如考生在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,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办理。
(5)每位考生须交论文指导、答辩费200元(理工类220元),并与论文题目和论文提纲及“本科报考资格审批表”、“免考申请表”、“单科合格证”等材料的复印件同时寄出。所有信件与论文提纲首页,务必写上本人的姓名、邮编、详细通讯地址,并按主考学校指定的地址邮寄。
(6)学校收到论文提纲后,根据学生选题确定指导教师,编排论文编号,发信告知指导教师姓名及联系电话,导师确定后,论文稿直接寄(送)导师,并注明学校编排的号码(所有信件自留稿底)。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各主考学校的有关规定。
(7)考生参加答辩的交通、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。
三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考生注意事项
(1)汇款时请在汇款单留言栏内注明专业及考生姓名、准考证号(必须填写清晰,否则后果自负),以免延误论文指导。
(2)不按时寄交有关报名材料或论文材料者,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论文指导和答辩,后果自负。论文指导答辩费概不退还。
(3)准备报名参加论文答辩的考生要提前半年办好“本科报考资格审批表”、“免考申请表”,以免影响正常报考。
(4)考生向主考学校寄送有关材料时,要注意时间期限,如时间较宽松,可用挂号信邮寄(不得用平信,否则遗失后果自负);如时间较紧,应用“特快专递”邮寄。